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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屋租赁处罚细则”出台 阳台出租要挨罚

房天下青岛二手房网  2012-02-16 09:37:00  来源:青岛早报
[提要]自去年2月1日开始,岛城相关部门针对出租房屋不依法及时登记;分割群租;利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等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但由于房屋租赁市场情况复杂导致实际处罚环节遇到难题。

自去年2月1日开始,岛城相关部门针对出租房屋不依法及时登记;分割群租;利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等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但由于房屋租赁市场情况复杂导致实际处罚环节遇到难题。15日上午,专门针对房屋违法违规租赁市场的行政处罚细则出台,执法部门在处罚七类违法违规租赁行为时将有法可依。

处罚七类行为有法可依

15日上午,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中心发布了“房屋租赁行政处罚裁量权公示”,针对岛城违法违规租赁房屋的现状,今后查处七类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

“从去年2月 1日开始,根据住建部要求,我们启动了对房屋违法违规租赁行为的查处活动,新出台的处罚依据主要是针对常见的七类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中心信息管理科刘希平科长说。

阳台住5人将罚三万

据了解,早在去年2月份,住建部就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违反上述规定不改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的行政处罚规定主要是针对一年来市场查处的情况,对处罚规定予以细化。”刘希平科长说。

以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违法违规出租为例,根据租住人数的多少,处罚力度也有所区别,其中若是居住有5人及以上,将处高达3万元的罚款;若租住4人,将处2万元罚款;若租住3人,处以1万元罚款;若租住2人,处以8000元罚款;若租住1人,将处5000元罚款。

对于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也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如果原设计房间内间隔5间以上出租,将处以3万元罚款;间隔4间出租将处2万元罚款;间隔3 间出租将处1 万元罚款;间隔2间出租将处8000元罚款;间隔1间出租将处5000元罚款

租住标准正在报批

记者注意到,根据住建部去年出台的文件,“出租住房的,要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这意味着在判断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出租时,需要依据人均租住标准来确定。岛城的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

“本市目前还没有出台‘租住面积标准’,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确实会遇到无法下手的局面。”刘希平科长说,目前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在报批房屋租赁法规及租住标准。

40余家单位和个人将受罚

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中心信息管理科刘希平科长介绍,从去年启动租赁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已经对40余家单位和个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每户将面临数额在500元到3万元之间的罚款。

“对拒不履行租赁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个人,我们除了予以处罚外,还将在媒体及时地予以曝光。”刘科长说,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向租赁登记管理部门申办租赁登记备案。“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公示后,将加大对出租房屋不登记的处罚力度。”刘科长说。据了解,实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以来,绝大多数租赁当事人签订合同后都能主动申办登记备案。平均每日都有150余户前来新办或补办登记。

刘希平说,为方便市民对身边遇到的违法违规租房行为进行举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中心设立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网上举报平台:http://i.hiao.com/hd/in-dex170.html;并设立了两部举报电话:83662678,83662687。

责任编辑/dingyi.qde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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