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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继承娘家房产 假如离婚丈夫有权分割

房天下青岛二手房网  2014-11-13 11:08:00  来源:扬子晚报
[提要]结婚后,女方从过世的父母一方继承了房产,后银感情不和离婚,涉及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这种情况,依《婚姻法》规定,男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房产纠纷案例一:

付女士与老公结婚十几年了,前年,我爸爸、妈妈先后去世,遗产为一套房子,我的姐姐在国外,她表示因父母平时都是我照顾,她愿意放弃继承,写了放弃继承声明且进行了公证,此房产已过户到我个人名下,现在我们夫妻感情不合,想离婚,我老公提出要分割我的这套房子,我想问一下,这房子是我娘家的房产,老公有权要求分割吗?

律师:依《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你所说情况分析,此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你老公当然有权要求分割。

房产纠纷案例二:

李先生在暑假期间找几个工友帮忙我家重新翻建厨房,当时我儿子的几个高中同学趁暑假来我家玩;其中的王同学看到我在砌墙觉得很有趣,于是他自己非要上脚手架上帮着递砖砌墙,结果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受伤,花去医药费8000余元,现在王某要求我赔偿,我该赔偿他吗?

律师:王某上脚手架帮递砖砌墙行为是帮工行为,也即劳务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被帮工人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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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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